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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亭镇人大:发挥监督职能 建设作为人大

时间:2014-05-23 编辑:admin 点击: 1230 次
    在推进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合唱中,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镇级人大如何发挥好监督职能,唱响人大好声音?近年来,吕亭镇人大对此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镇人大主席余大海认为,人大与党委、政府是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镇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中,注重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依法不越权。在党委领导下,坚持按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对政府及部门工作,不包办代替,不越权干预,切实摆正位置。二是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坚持与党委、政府工作同心、同向,融监督、支持、促进于一体,使监督的过程成为凝聚力量、促进工作的过程。三是坚持民主科学监督。监督议题的确定、监督活动的开展,都与政府进行充分沟通,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落实
    吕亭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中,注重综合运用不同的监督方式,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成效。去年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组织代表深入校安工程、生产现场、建筑工地,查安全生产意识浓不浓、安全措施实不实、责任追究机制有没有,变一次视察调研为多次视察调研,不仅提出建议,更强调跟踪落实。在对计划生育后进村进行调研时,发现有的村出现两例以上的政策外生育,手术余量迟迟得不到落实。镇人大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党委意见,召集了由人大代表和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既是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更是共同探讨研究,着力促进问题解决。专题会上,由村包组干部及村分管计生的书记或村主任说明情况,其他同志纷纷发表意见,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纠正和完成任务的时间,同时建议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集中打好攻坚战。像这样的专题会,去年一共进行了四次。由于镇人大的监督方式行之有效,使得吕亭镇计生工作保持较好名次。
   吕亭镇人大去年还组织人大代表对集镇新区建设、小农水改造、土地流转、水利兴修、森林提质工程、美好乡村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形成系统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以踏踏实实地行动,不断凸显着作为人大建设的成效。(市人大人选工委  杨正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