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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决议
决定决议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7-30 阅读次数:1913次
(2019年7月25日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人大机关“三定”规定调整方案》有关规定和需要,桐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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