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31日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
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37次会议,决定:2026年1月中旬在城区召开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桐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桐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预算;听取和审议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桐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选举事项;表决事项。